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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讯
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

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原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本次评审将实行个人网上申报方式,在实施网上申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在21世纪人才(http://www.21cnhr.gov.cn)查询信息并下载。

 

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6年度本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为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水产养殖;食品及水产品加工与制冷;渔船修造与检验;海洋渔业与工程技术管理等四个专业学科组。高评会办事机构设在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61号滨江国际广场3号楼6楼,邮编:200082,联系电话:65686677转6103,或65687137联系人:宋海潇。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本高评会负责接受本市从事食品及水产品开发、品控、加工、检测、食品及水产品制冷、水产养殖、渔业环境、渔船修造、渔船机械、渔船电气、渔船检验、海洋渔业与工程技术管理等专业,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

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申报者应为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外省市或中央在沪单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评手续。

2、    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人员,不在受理评审对象范围。

3、    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审。

4、    本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目前未取得过中级职称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区、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专家推荐表》格式见附件七),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学历及资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单位近三年考核合格;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担任工程师专业职务5年以上,单位近三年考核合格;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工程师专业职务5年以上,单位近三年考核合格。

注明:

(1)上述专业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6年12月底。

(2)对少数不具备《条例》所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7年以上,已达到高级工程师任职能力水平,近三年经单位连续考核为优秀者,可参照本市有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

2、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09版)》(http://www.21cnhr.gov.cn “表格下载”)。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业绩成就突出、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申报破资历条件的,需满足工程师任职满3年以上;学历、资历均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1)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仅限于学历破格,不适用资历破格);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

(5)列入国家或本市“千人计划”培养的;

(6)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计划培养的;

(7)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8)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4、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理工类)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水产及食品专业技术岗位并受聘二年以上,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对转系列、转专业(非理工类)申报晋升水产及食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水产及食品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受聘三年以上。

6、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7、申报对象的所有材料应在申报前进行公示,即申报前,由单位人事部门在本单位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附件四)。申报者一个年度内只能在一个评委会申报。

8、所有申报人员均应参加相应专业学科组的面试答辩。评委的提问不事先告知。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要求:

1、职称外语:各单位拟申报晋升高级工程师的专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理工类或综合类A级考试(县属单位可参加B级考试),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职称计算机: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规定,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精神,对科技创新工作中业绩突出,任现职后取得国家或省部级政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技术完成人,可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主管部门审核,在申报职称资格时,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要求。同时,对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用完成规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来折算职称计算机考试模块。

2、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相应等级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创新知识中级班、项目管理中级班)。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

四、网上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报者登录 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进行网上申报。(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凡要求提供的申报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除单位意见之外)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申报表》按钮并下载、保存并打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纸质要求一式四份),申报表盖章后再上传盖章页电子版。非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表》,不予受理。

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著作除外),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初审通过的申报者凭受理号到申报现场递交书面申报材料,该材料必须与网上材料一致。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网络告知申报人。

(二)书面申报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根据要求携受理凭证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报一致。申报对象的上报材料以区、县、局(集团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相应的高评会办公室,并单位附评审对象花名册(见附件六,要求为打印件)。

网络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25日截止(关闭网上申报系统)。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1日-9月25日(工作日时间)。

五、申报书面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4份;

【非复印件,填写好档案所在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意见并盖章】。

(2)个人业绩报告×4份;

【四号宋体打印件,要求见附件一《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4份;

【打印件,按附件二《综合情况表》(请排版为一页,要求为打印件),破格对象必须写明破格依据,复印后,签名盖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评聘现有专业职务证书(包括评聘年月)、外语考试合格证明、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等各4份;

【复印件,请装订并加封页标明材料名称清单,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5)专业获奖证书、破格申报的有关奖励证明等各4份;

【复印件,请装订并加封页标明材料名称清单,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6)自荐代表性论文2篇×4份;

2篇应在晋升中级后撰写,均为发表,其中至少有一篇(破格对象为二篇)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期刊号)。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撰写论文和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评审论文。申报者必须在论文或专著目录中指明一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必须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论文由高评会专业学科组鉴定。

2篇论文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四号宋体、正反面双面打印件);(2)期刊封面、目录(在目录页中标明申报者论文所在位置),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并加盖单位图章。两人以上合写的论著,必须提交评审对象撰写章节的可查证明。上传论文需提交电子版本。

(7)申报者必须诚信,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对网上填写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本人签署《承诺书》×1份(格式见附件三)

(8)《公示证明》×1份(格式见附件四)

(9)申报对象照片×1张;

【二寸免冠正面照,背面写好单位、姓名,装入空信封内】;

(10)其他有关证明其工作业绩的材料×1份;

以上评审材料用纸均采用A4纸,报送时材料(1)-(9)请装入一文件袋,材料(10)如有请装入另袋。各单位请按附件五,填写评审材料目录(要求为打印件),填妥后贴在报送的文件袋封面上。

报送评审材料时,请提交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公开发表论文及省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的原件(破格对象还必须提供其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上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盖审核部门章)即可取回。

六、收费标准及缴款办法

申报评审一名高级工程师,收取评审费用800元,论文鉴定费10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各单位在报送材料的同时请将费用一并付清。

本通知由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一: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二:综合情况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公示证明

附件五: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六:评审对象花名册

附件七:专家推荐表

 

2016年5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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