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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专业中高级职称
上海市2015年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本市2015年度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为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水产养殖与海洋渔业;食品及水产品加工与制冷;渔船修造、检验;商业工程管理等四个专业学科组。中评会办事机构设在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61号滨江国际广场3号楼6楼,邮编:200082,联系电话:65686677转6103,或65687137联系人:宋海潇。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本中评会负责接受从事食品及水产品开发、品控、加工、检测、食品及水产品制冷、水产养殖、渔业环境、海洋渔业、渔船修造、渔船机械、渔船电气、渔船检验与商业工程管理等专业,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任职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

申报者应为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或中央在沪单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评手续。

学历资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专业职务四年以上;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以上,单位近三年考核合格;

3、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经单位考核合格。

上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对少数不具备《条例》所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6年以上,已达到工程师任职能力水平,近三年经单位连续考核为优秀者,可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破格对象均须参加相应专业学科组的面试答辩。

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要求:

1、职称外语:各单位拟申报晋升工程师的专业人员,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县属单位可参加C级考试),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2、职称计算机:申报者应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要求,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继续教育:申报者应通过两门公需科目共4学分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计2学分、创新知识初级班计2学分、项目管理初级班计2学分)。

四、申报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1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登录 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中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申报表盖章后再上传盖章页。(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参评对象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二)书面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审核,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报送。申报对象的上报材料以区、县、局(集团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相应的中评会办公室,并附评审对象花名册(见附件五,要求为打印件)。

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7月25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8月1日——8月25日(工作日时间)。

五、评审材料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4份;

【非复印件,填写好档案所在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意见并盖章】。

(2)个人业绩报告×4份;

【四号宋体打印件,要求见附件一《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并经档案所在部门审核签章】。

(3)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4份;

【打印件,按附件二《综合情况表》(要求为打印件),破格对象必须写明破格依据,复印后,签名盖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评聘现有专业职务证书(包括评聘年月)、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及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等各4份;

【复印件,请装订并加封页标明材料名称清单】。

(5)专业获奖证书、破格的有关奖励证明等各4份;

【复印件,请装订并加封页标明材料名称清单】。

(6)自荐代表性论文2篇×4份;

【应在晋升初级后撰写。其中应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两人以上合写的论著,必须提交评审对象撰写章节的可查证明。论文必须为四号宋体打印件,同时提供刊物封页及目录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页中标明申报者论文所在位置。2篇论文请按主、次顺序装订,并加封页标明代表论文清单。】。

(7)《承诺书》×1份(格式见附件三);

(8)申报对象照片×1张;

【二寸免冠正面照,背面写好单位、姓名,装入空信封内】;

(9)其他有关证明其工作业绩的材料×1份。

以上评审材料用纸均采用A4纸,报送时材料(1)-(8)请装入一文件袋,材料(9)如有请装入另袋。各单位请按附件四填写评审材料目录(要求为打印件),填妥后贴在报送的文件袋封面上。

报送评审材料时,请提交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及省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的原件(破格对象还必须提供其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上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即可取回。

六、收费标准及缴款办法:

申报评审一名工程师,收取评审费用800元,如破格申报,收答辩费200元。各单位在报送材料的同时请将费用一并付清。

本规定由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一: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一:个人业绩报告撰写提纲.doc

      附件二:综合情况表

附件二:综合情况表.doc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三:承诺书.doc

附件四: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四:评审材料目录.doc

附件五:评审对象花名册

附件五:评审对象花名册.doc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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